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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微公司: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

发布时间:2023-04-13 20:35:18 来源:证券之星

证券代码:688012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中微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2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微半导体设备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


【资料图】

 监事会关于公司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

  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

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  中微半导体设备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 2023 年 3

月 30 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、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

了《关于公司<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等相关议

案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的相关规

定,公司对 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。

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,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

如下:

  一、公示情况

披露了《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《激励计划(草

案)》”)及其摘要、《2023 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。

  (1)公示内容: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

  (2)公示时间:2023 年 4 月 4 日至 2023 年 4 月 13 日

  (3)公示方式:公司公告栏

  (4)反馈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

反馈至公司监事会。

  (5)公示结果:截至公示期满,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

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。

  二、监事会核查意见

  监事会根据《管理办法》、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规定,对公司《2023

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》进行了核查,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

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、《中微半导体设备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

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。

  (1)最近 12 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
  (2)最近 12 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;

  (3)最近 12 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

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;

  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

  (5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;

  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
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

(草案)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。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、

独立董事、单独或合计持有 5%以上股份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

子女。

  综上,公司监事会认为,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

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,符合《激励计划(草案)》规定的

激励对象条件,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、有效。

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微半导体(设备)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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